一般情況下,開放式臭氧發生器技術的濃度較低,主要用于空氣或物體表面的消毒、滅菌、除臭、防腐、防腐等目的。產生的臭氧濃度一般小于5ppm,以普通空氣為原料就地產生臭氧,常被稱為空氣臭氧發生器。
空氣臭氧發生器主要由四部分組成:
(1)臭氧發生系統,包括發生裝置和電源;
(2)供氣系統一般采用風機或氣泵為發電系統提供新的氣源,并廣播產生的臭氧;
(3)計時系統,由于臭氧的產生是累積產生,在一定的設備條件下,氣源不同,時間不同,產生的標定一般以小時為單位,因此必須采用計時系統,根據不同的用途、空間和臭氧要求,定期測量。控制系統,臭氧發生器,屬于電力電子產品,其控制方式一般為手動、自動、數控,主要是為了使用方便而設計的。在空氣型臭氧發生器產品的設計和制造中,有發電量/小時的設計和校準。根據使用要求和空間要求,根據較大的需求選擇產品規格,方便經濟核算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不同空間的要求下,同一個開放式臭氧發生器技術的工作時間與效果成正比。特別是臭氧在高溫下短時間內進入衰變期,必須遵循邊發生邊應用的原則。臭氧是持續供給的,達到完美的效果,不要只期待短期的、高濃度的效果,陷入誤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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